10万吨甲醛、10万吨甲缩醛项目竣工、投产、环保设施调试公示
本项目生产规模为10万吨/年甲醛、甲缩醛。2014年10月13日,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审[2014]195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。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5786.6万元,实际环保投资150万元。公司严格执行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。
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中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,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:
1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;
2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。
因此,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“10万吨甲醛、10万吨甲缩醛项目”作出以下公示:
一、项目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
项目竣工时间:2014年11月;
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时间:2017年8月;
二、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
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,以电话、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。
三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通讯地址:东营区史口镇政府北邻
联系人: 赵磊
联系电话: 18954666685
电子邮箱:lyaqhb8288979@163.com